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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大决心和智慧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体会
2014年5月6日 

http://crei.cei.gov.cn  2014-05-04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讲话围绕着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等核心价值观,围绕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目标,围绕着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等方向,围绕着改进作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要求,进行了深入阐述,体现出坚定的立场、登高的眼界、为民的情怀、平实的风格。通过这次国土资源部举办的高效有序的集中培训,结合平时的学习,在受到教育、鼓舞的同时,也有了更深的收获和体会。

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做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践行者和坚定支持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当代命运的关键抉择。从我国的发展进程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35 年来,通过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家面貌和综合国力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这一切都归功于用改革的方法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改革带来的益处惠及整个国家和社会,惠及我们每一个人。

从我国当前面临的形势看,国际形势日趋复杂,单边主义、强权政治不愿看到有独立意识形态的国家在世界崛起,“中国威胁论”、“唱衰中国”等论调不断翻新,树欲静而风不止;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上的弊端,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并开始浮现,改革正处在攻坚期和深水区。解决我国现存的问题要靠发展,而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改革的过程就是解决当前复杂问题的过程。如果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那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是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攻令和动员令。这注定是一场攻坚战,我们将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革除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弊端,凝心聚力,激发活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以预见的是,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改革都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基调和主旋律,也是我们每一个涉及其中、受益其中的人的天然责任和使命,我们要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改革的积极践行者和坚定支持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改革的蓝图和前景,制定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方向重点,体系完整、内涵丰富。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在“ 啃骨头”阶段,改革不能停顿,也不会一蹴而就,它是一个系统的、整体的、协同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地认识、推动、深化。只有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深刻把握各项改革的系统性和关联性,以更坚定的信心,更大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才能使改革取得成功和收获。

以问题为导向,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一)面对复杂的矛盾和形势,充分认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艰巨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重点和要求。中央同时要求,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积极稳妥地推进,这是基于当前我国土地利用管理的实际,以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作出的决策。

在我国,土地始终是稀缺资源,这种稀缺是一种结构上的稀缺,不同产业、不同用途都对土地有强烈的需求。这就要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兼顾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与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关系,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兼顾经济结构优化与土地高效利用的关系,改革的失误和偏差都有可能导致战略需求的丧失或失衡,且长时间难以恢复,进而造成历史性的无法弥补的错误。

和任何一个国家一样,我国土地蕴含着巨大利益。这种利益体现在产权的保有和变动中,体现在不同用途的转换中,体现在监管和处置中。涉及土地的任何一项哪怕是细微的制度调整、政策变化,都可能带来利益上的巨大调整,从而打破利益的均衡,引发社会的关注甚至是波动,影响社会的稳定。

同其他国家不同的是,土地在我国传统的观念中是财富、是保障,“农本商末”,“有土斯有财”。即使在现代化的今天,特别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均等地惠泽城乡的条件下,祖屋、田产是外出农民退守家园的心灵慰藉,是他们的心理保障。短期内难以用现代的理念去改变传统意义上的思维,这也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所不能忽视的。

土地制度也是我国的基本制度。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构成了我国公有制的基础,改革不能突破底线,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公有制的基础不能动。改容易恢复难,因此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应该在现行所有制框架内进行,必须慎之又慎,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决不能犯不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准确理解三中全会精神,防止因为误读、误解、曲解、错解产生不必要的顾虑和担忧,减少改革实际操作的难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三中全会精神,要善于把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深入理解守住底线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真正做到不能把红线改小了,把群众权益改少了,把公有制改没了。

(二)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认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紧迫性。

一个理想、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应该做到:耕地得到切实保护,子孙后代发展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土地实现高效利用,地能尽其力;土地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国土资源部已明确了“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能定位,这也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基础。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产权制度、规划及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征收与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等相对完整的土地管理制度框架,这是在我国多年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形成的,有其科学性,同时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更重要的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以问题为导向,革除弊端,改良优化,积极稳妥地推进。

从当前的制度体系及运行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及制度环境的变化,土地管理制度还存在着一些弊端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认识、改革、完善。

一是土地审批的异化。土地规划作为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是对土地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时间上作出的总体安排与布局。理想的状态是,通过强化规划管控,中央政府管住宏观,实现耕地的保护和用地的宏观监管;地方政府在规划区内实施用地管理,通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证用地的需求。当前,由于规划缺乏科学性和严肃性,刚性约束不足,更多时候只能靠计划和审批来弥补,久而久之,计划和用地审批成为了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角。由于用地审批和监管的对象是一个一个具体的项目,管理成本很高,造成事实上的中央政府监管职能无法到位,宏观管不住,微观管不了,违法用地极易产生“破窗效应”。同时,地方政府无法独立实施规划,常常是计划指标越多越好、审批速度越快越好,养成了眼睛向外,外延式扩张的习惯,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也调动不起来,土地利用是否高效、合理,已经不是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中的首选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土地问题上的博弈,也产生了诸如工作作风、廉政等方面的一些问题。

二是产权变动的单边化。当前的征地制度客观上造成土地产权的变动是单向的,并且这种单向变动具有强制性,体现在征地的补偿标准由国家确定,农村集体或被征地农民只有被动地接受。由于土地用途转换过程中存在着巨大利益差距,同时政府控制了土地一级市场,很难保证地方政府不为了追求最大经济效益而有意无意降低征地成本。同时,即使土地征收补偿是合理的,但因为缺少协商和议价,使得农民作为土地产权人,补偿标准再高也可能会觉得不公平,感到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并不自觉地将其归咎于已经妖魔化的“土地财政”上。实际上,在任何一个国家,土地的收益都是地方政府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农用地与建设用地转换过程中的利益差异也应该由土地权利人和社会共同分享。“土地财政”本身不是问题,关键是目前单边化的产权变动带来的具有强制性的土地财政形成机制,因为缺少土地权利人的参与和认同才造成了现在的诸多诟病,从而引起一系列的纠纷,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三是土地市场的不完整性。客观上说,目前我国的土地市场仍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市场。农村自不必说,即使在城市,真正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也仅仅是经营性用地这一块,其他如工业用地等,其配置及价格形成机制还受到了市场机制之外的诸多因素的干扰。而事实上,目前在各个城市中,唯有经营性用地,其配置和利用效率是最高的,因为它完全靠市场机制在起作用。而其他用地,仍然存在着闲置、粗放、浪费的现象,体现了我国土地市场的不完整性和非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不合理性。如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完善的土地市场,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