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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扬州建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工龙头企业作用的意见
2012年10月8日 

扬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扬府发【201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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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扬州建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工龙头企业作用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做强做优扬州建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公司”),进一步提高建工控股公司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和行业美誉度,着力增强其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扩规模、调结构、塑品牌、增效益的要求,鼓励和扶持建工控股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和占有力度,加快产业链向高端拓展,提高人才素质和科技进步水平,提升企业品牌内涵,优化企业体制机制,全面实现做强做优目标

二、发展定位

3年时间将建工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展成为产业跨度合理、经营质态良好、竞争实力超群、品牌形象卓越的产业集群,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发挥示范作用,在全市建筑业发展中发挥龙头作用,在扬州世界名城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三、奋斗目标

1规模总量实现翻番十二五期间,企业总产值累计达1000亿元,资产总额201248亿元,201351.5亿元,201456亿元,“十二五”末6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201258亿元,201360亿元,201465亿元,“十二五”末70亿元以上;利润总额20121.6亿元,20131.7亿元,20141.8亿元,“十二五”末2亿元以上;纳税总额20122.4亿元,20132.6亿元,20142.9亿元,“十二五”末3亿元以上。实现50亿元以上规模市场1个,20亿元以上规模市场3个,10亿元以上规模市场6个以上。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5万人,人均年收入5万元以上。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2软实力明显增强。新创鲁班奖工程3个、国优工程3个、省优工程150个;新增国家级工法5项、发明专利5项。全系统二级以上建造师等执业资格人员超过500人;建成两站三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3个以上。

3、综合实力大幅进位。华建进入全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前50名,进入全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综合实力前5名;扬建进入全省建筑业竞争力百强综合实力前20名,扬安进入设备安装类前3名。

四、主要措施

1、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深耕广东、海南、北京、上海等传统市场,规模总量分别保持在15亿元以上,其中广东市场突破50亿元;积极瞄准新兴市场,将四川、重庆、内蒙古、天津、福建、山东等培育成10亿元以上的规模市场;奋力开拓境外市场,鼓励华建、扬建等巩固和扩大新加坡、港澳、中东等境外市场,3年内实现境外市场规模翻番。鼓励建工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拓展本地市场,积极参与江广融合区域以及旅游地产、老年地产的开发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并在资金、人才、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建工控股公司、市建设局、地税局、国土局、人社局、财政局)

2、打造产业链竞争优势。推进建筑业上下游领域的融合发展,在做强建筑施工主业的同时,大力开拓设备安装、装饰装潢、钢结构、园林古建、市政路桥、生态环保等产业高端领域,形成主业优势突出、多元特色明显的产业格局,到十二五期末高端领域效益占比达50%;支持华建联盟、建安商会等社团组织的发展,以此为平台促进产业链集聚,切实推进品牌、资金、人才等资源的整合重组,推进上下游企业包容发展、抱团发展,到2015年联盟成员超过30家、商会会员超过100家。(责任单位:建工控股公司、市民政局)

3、搭建建筑业金融平台。进一步推进建工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银企合作,做大全市建筑业金融平台,切实解决企业和行业的融资问题,到十二五期末将建工控股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到10亿元,建工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50亿元;支持建工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建筑企业提供金融扶持。市金融办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筑行业的特点,为打造建筑业金融平台做好服务与引导。(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建工控股公司)

4、推进龙头企业品牌提升。鼓励建工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提升建筑品质、科技实力和人才素质,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和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扬府发〔2012145号)落实相关奖励措施;鼓励华建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在扩大施工协作的同时,深化招商引资领域的合作,吸引知名企业积极参与扬州本土开发建设;扶持扬建公司晋升特级资质,在注册资本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法等方面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力争2015年申报成功。(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人社局、人才办、国土局、地税局、财政局、建工控股公司)

5、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深化建工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体制改革,支持华建、扬建、扬安从国有和民营体制的实际出发,在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大胆尝试,建立和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华建股份制改革和企业上市步伐,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上市辅导相关工作。适应市场需求,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华建、扬建等企业在品牌、人脉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为我市建筑企业外向开拓提供指导和协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金融办、建工控股公司)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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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军分区,驻扬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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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0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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